日期 :[2017年05月24] 編輯 : 邦誠財稅 【糾錯】 瀏覽次數 3868
? 匯算清繳的對象范圍有哪些?
凡屬所處的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企業所得稅征管范圍,按查賬征收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業所得稅納稅人(以下簡稱“納稅人”),無論是否在減稅、免稅期間,也無論盈利或虧損,均應當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。
Ps: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,不進行匯算清繳。
? 匯算清繳的時間有規定嗎?
有,納稅人自年度終結的日子開始算起的五個月之內,也就是每年的5月31號之前需要向主管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。
? 匯算清繳需要攜帶什么資料呢?
2016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試行匯算清繳資料留存備報方式,即相關匯算清繳資料由納稅人自行保存,在稅務機關要求報送時才需報送。
納稅人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的,應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涉稅資料保存的規定,自行保存以下有關資料:
1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;
2、財務報表;
3、涉及關聯方業務往來的,同時報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》;
4、備案事項相關資料;
5、總機構及分支機構基本情況、分支機構征稅方式、分支機構的預繳稅情況等。
? 企業匯算清繳過期了怎么辦?
企業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匯算清繳,逾期申報可能產生罰款、滯納金。
一般來說,在匯繳期內,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,可以進行更正申報,涉及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。超過匯繳期,納稅人未進行申報,或者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,可以進行補充申報,涉及補繳稅款的,自匯繳期結束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。
相關法條規定有:按照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,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,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,從滯納稅款之日起,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。按照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條規定,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千萬別逾期申報~趕緊去匯算清繳!
(5月31日截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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